選民登記工作的基本要求
時間:2021-11-23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選民登記的基本要求是不錯、不漏、不重。
1、不應該登記而登記了和登記不規范甚至錯誤的叫錯登。
為了防止錯登,選民登記時一定要嚴格把好年齡關和政治權利關,只登記本選區有選民資格的人。選民登記表要保持整潔、字跡工整,姓名不要寫錯別字、不能用同音字、形近字或非規范字代替。要用本人戶口簿或者身份證上的姓名登記,不能用曾用名甚至外號、俗稱、敬稱、昵稱等代替。其他如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以及單位、住址等都要登記準確,避免出現差錯。
2、應該登記而未予登記的叫漏登。
造成漏登的原因,一是選民登記的宣傳、組織不夠有力;二是方法不夠嚴密,工作粗疏;三是人戶分離現象較多或者流動人口大量增加,情況復雜。漏登的具體情況一般有兩種,一是單位漏登,新組建和新遷入的單位,以及與當地聯系不多的小單位容易漏登。個別單位負責人自作主張不安排登記也會造成漏登。二是臨時外出人員容易漏登。
3、一個選民在一次選舉中登記兩次或兩次以上的叫重登。
重登既可能是一名選民在一個選區之內重復登記,也可能是在不同選區重復登記。容易發生重登的人,主要是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一地的或者現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不在一地的以及流動人員。對這些人要重點把關。為了防止重登,應當注意嚴格按選舉法及有關規定登記;同時,向容易發生重登的人加強宣傳工作,要求他們只在一個選區登記。
為了防止錯、漏、重登,除了登記前調查摸底、心中有數,登記時嚴格把關、認真仔細外,登記后還要認真核對。(來源:市選舉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