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類型的選民登記工作
時間:2021-11-23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1、流動人口的選民登記。
動員和組織流動人口參選,保障流動人口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必須重視和解決好的一個重要問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規定,結合當前的新情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動員和組織流動人口參選。
(1)流動人口原則上在戶口所在地參加選舉。選民在選舉期間臨時在外地勞動、工作或者居住、不能回原選區參加選舉的,經戶口所在地的選舉委員會同意,可以書面委托有選舉權的親屬或者其他選民在原選區代為投票。
(2)選民實際上已遷居省內其他地方一年以上,但是沒有轉出戶口的,在取得原選區選民資格證明以后,可以在現居住地參加選舉。選民實際遷出省外一年以上,但是沒有轉出戶口的,根據本人意愿,可以在原戶口所在地參加選舉;如愿意參加現居住地的選舉,由戶口所在地選舉機構同現居住地的選舉機構聯系確定選民參選地點。
(3)積極動員和組織流動人口參選,切實保障流動人口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一是流出地(戶口所在地)的選舉機構要為流動人口委托投票或開具選民資格證明提供便利,如:主動與他們的親屬取得聯系,確認其委托書;可以通過信函、傳真或其他方式書面委托其他選民代為投票,通過信函或者其他形式,為他們在現居住地參加選舉開具單獨或者集體選民資格證明。流出地的選舉工作尚未開始或者已經結束的,可以由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大常委會選舉工作機構出具選民資格證明。二是流入地(現居住地)選舉機構可以主動聯系流岀地(戶口所在地)選舉機構確認流動人口的選民資格。對于已在現居住地參加過上一屆選舉的選民,經現選區核對其選民資格后,可以不用再開具選民資格證明,繼續在現居住地參加選舉。三是加大宣傳力度,有針對性地向流動人口宣傳、推介法律法規、選舉工作安排及相關信息,使參選者明白參加選舉的重要意義、具體途徑和法定程序。四是在流動人口居住比較集中的地方,視情分配適當數量的流動人口代表名額。
2、軍隊人員的選民登記。
軍隊人員參加選舉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執行。
(1)人民解放軍軍人、文職人員,軍隊管理的離休、退休人員和其他人員,參加軍隊選舉;駐軍的駐地距離當地居民的居住地較遠,隨軍家屬參加地方選舉有困難的,經選舉委員會或者軍人委員會批準可以參加軍隊選舉。駐地方工廠、鐵路、水運、科研等單位的軍代表,在地方院校學習的軍隊人員,可以參加所在地區的地方選舉。
(2)根據《中共中央關于調整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指揮體制的決定》,目前武警部隊由黨中央和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修改后的解放軍選舉辦法明確:武警部隊選舉工作適用解放軍選舉辦法。
(3)安徽省選舉實施細則規定: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選舉出席地方各級人大的代表名額由駐軍所在省、設區的市、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的人大常委會決定。
3、回國華僑和在內地(大陸)的港澳臺同胞的登記。
(1)選舉法第七條第三款規定:“旅居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期間在國內的,可以參加原籍地或者出國前居住地的選舉。”
(2)香港、澳門回歸祖國后,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依法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內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再參加內地的縣級人大代表選舉。
(3)來大陸投資的臺灣同胞,縣鄉人大代表選舉期間在內地的,可以參加原籍地或者去臺前在大陸的居住地的選舉,也可以參加現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的選舉。
4、駐市區和駐鄉鎮的一些單位人員的選民登記。
(1)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第六、七條的規定,縣人民政府駐地在市區內的,其所屬機關、團體和企業事業組織的全體職工,參加縣人大代表選舉,不參加市、市轄區的人大代表選舉。駐在鄉鎮的不屬于縣級以下人民政府領導的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可以只參加縣級人大代表的選舉,不參加鄉鎮人大代表的選舉。
(2)縣級黨政機關及其領導的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既參加縣級人大代表的選舉,又參加所在鄉鎮的人大代表的選舉。
5、準予行使選舉權利人員的選民登記。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第五條的規定,準予下列人員行使選舉權利:
(1)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沒有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2)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沒有決定停止行使選舉權利的;
(3)正在取保候審或者被監視居住的;
(4)正在受拘留處罰的。
為做好上述人員的選民登記工作,經選舉委員會和執行羈押監禁的機關共同決定,可以在原戶口所在地或單位登記并參加選舉,也可以在羈押、監管場所登記并參加選舉;可以在流動票箱投票,也可以委托有選舉權的親屬或者其他選民代為投票。
6、離退休人員的選民登記。
離退休人員在選民登記時容易被遺漏。如果其現居住地與原單位在一個選區,可在原單位登記;如果居住分散、與原單位不在一個選區,可以在現居住地登記,也可以在原單位登記,但要注意避免漏登或重登。
7、臨時用工人員的選民登記。
工作單位不固定的臨時用工人員,一般應在戶口所在地進行登記。如果其戶口所在地同其工作單位在一個選區內,在取得戶口所在地的同意后,也可在所在單位進行登記。總之,應避免漏登或重登。
8、無戶口人員的登記。
無戶口人員,本人要求在現居住地參加選舉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或者恢復常住戶口登記后,可予登記。從外地已經遷出又未在遷入地落好戶口的人員,可在現居住地登記。由民政部門安置的人員,在安置單位登記。(來源:市選舉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