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查處一起轉移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財物案
時間:2022-02-21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近日,市公安局治安大隊依法查處一起轉移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財物案件,行政處罰一名違法行為人。
2月12日,該局治安大隊接到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報警稱:有人故意轉移被依法查封的冷鏈食品。經查:2月11日,桐城經開區(qū)新大地農產品批發(fā)市場內一輛冷藏運輸車因裝有不能提供相關手續(xù)的冷鏈食品,被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依法進行貼封條查封。當晚,違法行為人熊某根明知該冷藏車被行政機關貼封條查封,仍故意揭開封條將車內冷鏈食品轉移至和平路菜市場冷庫進行儲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市公安局對違法行為人熊某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五百元的處罰。(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