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聚焦“一改兩為”,集中發放執行款52萬余元
時間:2022-02-22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為認真貫徹全省改進工作作風為民辦實事為企優環境大會會議精神,桐城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加大執行力度,聚焦“一改兩為五做到”,2月21日開展集中發放執行款行動,當日共發放執行款52.9850萬元。
該院遠赴浙江湖州,為被害人某公司追回19萬余元損失——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某公司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騙取該公司貨款巨大,經法院判決,追繳被告單位上海某公司、李某共同違法所得79.97萬元,發還被害人某公司。經查詢,李某在全國涉案眾多,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2021年9月,浙江省嘉興平湖市公安局告知本院,他們扣押的李某滬C8HG75號車輛時間較長,長時間沒有年審,在9月底即將報廢。執行干警隨即前往浙江省、上海市對該車輛進行定價拍賣,最終,該車輛以197120元拍賣成交。因受浙江省疫情的影響,競買人無法辦理車輛過戶,直至2022年2月份該車輛才辦理過戶。因被害人某公司在本院有未執行完畢的案件,經協調,扣除拍賣過程中產生的必要費用,2月21日,余款19萬元按比例發放給被害人某公司的債權人桐城市某銀行及桐城市某擔保公司。
該院堅持不懈,為我市某公司再執行到位33.985萬元——2015年8月,借款人我市某公司因涉嫌犯罪被立案偵查,后被判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繳違法所得6039.9877萬元,返還給各被害人。經查,該公司將非法吸收的公眾存款以非法的形式借貸給上百位債務人,后法院依法向上百位債務人強制執行,截至2021年底,已執行到位2240萬余元。春節前期,該院利用多位債務人回家過年的執行黃金時期,對有一定能力拒不履行的債務人進行集中突擊執行,再為該公司執行到位近34萬元,并于2月21日進行集中發放。
該院以真抓實干作風,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秉承善意執行理念,靈活采取各種執行措施,為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作出新的司法貢獻。(汪偉 許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