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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檢察院:制發《督促監護令》 補齊家教“短板”
時間:2022-03-03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圖為桐城市人民檢察院干警向未成年人王小明(化名)的家長宣告送達《督促監護令》。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離不開家長的陪伴,平時工作再忙也要抽出時間關心陪伴孩子,父母應該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師。”3月2日上午,桐城市人民檢察院干警向未成年人王小明(化名)的家長送達督促監護令,督促其履行監護職責,陪伴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此前,該院在審查一起盜竊案中,發現未成年人王小明多次伙同他人盜竊,涉嫌盜竊犯罪。鑒于其犯罪情節輕微、獲得被害人諒解、自愿認罪認罰等情節,該院依法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同時,該院負責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檢察官通過社會調查發現,王父常年在外打工,孩子長期交給爺爺奶奶撫養,缺席孩子的成長,家庭教育理念落后、親子溝通不暢,存在懶得管、不想管、管不了的現象,家庭監護缺位嚴重。
為增強對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實效性,以檢察之力構筑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保護防線,推動解決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監管不力的難點問題,充分發揮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監護、管理、教育作用,有效預防王小明再次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該院為王小明家庭定制了《督促監護令》,細化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具體要求,以舉行《督促監護令》宣告送達的形式,對王小明的法定代理人進行訓誡、教育,督促“問題家長”全面履行未成年人監護職責,守住未成年人犯罪預防的第一道防線,引導孩子改正錯誤,“陽光”回歸學校和社會。
據悉,截至目前,該院已向“問題家長”們制發了4份《督促監護令》。下一步,該院將繼續能動履職,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責,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機關、共青團、婦聯和學校、社區、家庭等方面的聯系,辦好為民實事,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康聲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