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交警:男子駕駛未懸掛號牌轎車上路被記12分
時間:2022-03-04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3月3日,雙港派出所民警在雙港鎮中心小學門前開展護學任務,查獲方某某駕駛未懸掛號牌轎車,后移交桐城交警大隊處理,方某某受到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處罰。
一大早,派出所民警就來到雙港鎮中心小學門前開展護學任務,確保學生上學時人身安全。正當民警在人來車往中疏導交通時,突然看見一輛未懸掛號牌轎車向學校方向駛來,遂上前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提供臨時號牌檢查,駕駛員方某某無法出示臨時號牌。經詢問,方某某告訴民警,這車是自己從別人手里買的,已于1月30日辦理了過戶手續,還未安裝號牌。民警遂將其違法行為移交給轄區桐城交警大隊四中隊處理。交警受理案情后,對方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指出未懸掛號牌的危害性。方某某意識到了錯誤,承諾以后開車一定會遵章守紀、安全行車。
民警依據相關法規,依法對方某某作出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處罰,并開具滿分教育通知書。方某某須完成7天系統交通安全知識法規培訓,還要參加科目一理論考試,考試合格后,方某某才可以開車上路。(姚篤留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