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慎用保全措施,保障企業正常經營
時間:2022-03-26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為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營造法治營商環境,3月24日,桐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慎用保全措施,妥善處理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2018年9月,被告某建工公司承建了桐城市某處工程,與原告某建材公司簽訂了《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和補充協議,由原告建材公司向被告供應混凝土,供貨結束后,雙方辦理完工結算,截至2021年12月,被告建工公司拖欠原告建材公司貨款736萬余元未付,原告建材公司訴至法院,并申請對被告公司進行財產保全。立案庭承接此案后,認真查閱卷宗,并多次組織雙方公司負責人進行調解。承辦法官認為,被告公司并未惡意拖欠貨款,而是因為開發商資金周轉出現問題導致。對于明顯具備償還能力或者暫時資金困難但運轉正常的企業,該院認為應慎用保全措施,在保證案件公正審理的前提下,兼顧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助于提振企業發展信心,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司法助力。
此案經過法院的耐心調解,雙方公司達成一致調解意愿,并簽訂調解書,由被告公司分期支付所欠貨款,原告公司撤回了保全申請。(嚴婭 張春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