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院庭長當好“三員”
時間:2022-05-18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司法改革進入深水區,人民群眾對審判質效的提升有了更高的期待。今年以來,桐城法院受理各類案件共7967件,而該院員額法官僅40人,“案多人少”矛盾進一步凸顯。為滿足人民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緩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審判質效,該院院庭長切實當好“三員”。
當好運動員,率先垂范辦好案。為嚴格落實院庭長辦案制度,該院出臺《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隨機分案辦法》。辦法明確院長辦案數量不得少于普通員額法官的百分之三十、庭長辦案數量不得少于普通員額法官的百分之七十;固定分案機制,由立案庭根據案件類型直接將案件隨機分至各承辦人。堅持用“老師傅”修理“疙瘩案”,倡導院庭長優先辦理“難案、要案”,充分發揮“關鍵少數”的“傳、幫、帶”作用。截至5月18日,該院院庭長審結各類案件共計1866件,占全院結案數的42.23%。
當好監督員,全面聚焦管好案。司法責任制改革后,有少數院庭長出現“不愿管”“不會管”,甚至是“坐視不管”的傾向。為糾治這種不良傾向,壓實院庭長案件監督管理職責,該院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四類案件”標注、報告、監管的工作規定》。采取“列舉式+兜底式”規定的方式,細化“四類案件”監督管理范圍,根據審判、執行部門具體情況將“四類案件”細化成十七小項。要求院庭長通過查閱卷宗、旁聽庭審、要求獨任法官或合議庭在規定期限內報告案件進展和評議結果等方式對此十七項案件進行監管。截至5月18日,該院本年度納入“四類案件”監管55件,占同期案件總數的0.70%。
當好組織員,統籌協調服務案。執法辦案是法院工作第一要務,法院各項工作都圍繞著執法辦案這個重點進行。為此,該院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調整內設機構設置,建立專業化審判組織,將司法人力資源向審判部門傾斜,讓“精英法官”回歸辦案一線。同時,該院院庭長積極做好辦案裝備、車輛等后勤保障工作,及時聽取一線法官和書記員在日常工作中產生的辦案需求,協調各部門運作,確保一線法官集中精力投入到執法辦案中去。(方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