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難賠付 法院執行解紛爭
時間:2022-07-22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7月21日,正值桐城市人民法院執行局開展“江淮風暴”執行攻堅優化營商環境之夏季行動,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經過執行法官的調解,案件得以和解執行。
2020年8月,汪某駕駛小汽車與吳某駕駛的拖拉機發生碰撞,造成汪某及車上的魏某、汪某某、查某等人受傷。事故經桐城交警部門認定,被告吳某負事故主要責任,汪某負事故次要責任。本案中,吳某的車輛僅投保了交強險,經法院判決,吳某在交強險之外仍需承擔賠償14.39萬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經調查,發現吳某名下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申請人的賠償款。借助這次夏季執行行動,執行法官到吳某家中,將其拘傳到庭,講明法律利害關系及不履行判決的法律后果。面對執行法官的耐心釋法,吳某表示愿意積極履行賠償義務,但由于經濟緊張,自己身體狀況也不好,希望法官主持讓他分期進行支付。烈日炎炎,為了幫助雙方解決矛盾糾紛,避免申請人多次往返造成訴累,執行法官放棄午休時間,經過多次溝通協調,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愿,吳某每年分期付款至付清為止,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簽字確認。
執行道路雖然曲折,但執行干警們追求公平正義和維護群眾利益的腳步卻從未停歇。今后,該院將不斷強化責任擔當,落細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努力做到案結事了人和。(嚴婭 許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