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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慎用財產保全措施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時間:2022-08-04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隨著當事人法律意識的增強,發生糾紛企業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越來越多,為避免財產保全措施濫用,桐城市人民法院慎用財產保全措施,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建立財產保全風險告知制度。該院為精準規范開展財產保全工作,規范全院財產保全流程,規定訴前保全案件由立案庭辦理,訴中保全案件由其他業務庭辦理,執保案件和變更保全案件則由執行庭辦理。為確保申請人明晰不當保全的法律風險,該院向每個申請人發放財產保全風險告知書,充分告知申請人財產保全的內容、目的、程序、期限以及如錯誤保全給被保全人造成損失的法律后果等。
審慎靈活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該院嚴格審查申請人提交保全申請的材料,確保保全符合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條件,并依法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對生鮮產品、容易腐爛變質財產、廠房、機器設備等生產經營性財產進行保全時靈活采取“活封”措施。保全過程中,該院對被申請人提供反擔保或者提出申請變更保全措施的要求,及時回應處理,避免因保全而給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帶來不良影響。
定期開展財產保全案件質量評查。該院為進一步提升財產保全案件質效,規范司法行為,定期開展財產保全案件質量評查“回頭看”。近期,該院對2021年以來立案未審結和未執結案件訴前、訴中、執行中涉企財產保全案件進行全面排查。為確保檢查實效,該院成立了以分管審管辦的院領導為組長,各業務庭庭長為成員的工作專班,通過查閱卷宗、系統核查、與相關案件的承辦人進行了談心談話等多種方式,并對符合要求的16件涉企財產保全案件對照問題清單逐項檢查,最后形成總結材料反饋給承辦部門,以指導法官進一步提升財產保全案件質效。(方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