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強化執紀監督 護航鄉村振興
時間:2022-08-18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為推進我市鄉村振興工作,促進我市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規范運營管理,近日,市紀委監委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深入相關鎮(街道),通過召開座談會、查看臺賬資料和到村走訪等形式,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運營管理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我市自2018年啟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清產核資、界定成員、成立組織、登記發證”的工作程序,全面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目前,我市206個村(居)共設立股份經濟合作社178個,設立經濟合作社28個。共計清查核實村級集體資產總計7.71億元,土地面積199.32畝,其中經營性資產1.69億元。認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16.8萬戶、65.5萬人。量化集體經濟組織股權1.82億元,其中集體股166份,成員股652098份。
通過此次督查,發現我市自2021年4月實行村委會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分賬運行以來,部分鎮(街道)的村分賬運行工作不到位,在資產劃轉登記、合同規范、財務報賬管理等存在問題。針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市紀委監委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對癥把脈,為鄉村振興護航。
一是強技能。督促相關職能部門編制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培訓教材,加強財務管理業務培訓;各鎮(街道)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報賬員和代賬公司從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人員業務素質,提高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水平。二是強指導。圍繞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運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分賬運營和合同簽訂等薄弱和風險環節,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鎮(街道)開展檢查督查和現場指導,梳理成因,制定整改清單并落實整改。三是強管理。各鎮(街道)農經、鄉村振興和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轄區村集體經濟組織日常管理,督促其防范風險,規范運營。四是強機制。相關職能部門結合各鎮(街道)在村委會財務管理中好的經驗做法,結合我市目前村集體經濟組織現狀,出臺進一步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的相關文件,建立健全運營機制,嚴格規范集體經濟組織運營管理。(湯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