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桐城市廣大醫保參保人員的一封信(新冠感染門診救治保障)
時間:2023-01-03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全市醫療保險參保人員: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省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癥,切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全面做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以下簡稱“新冠感染”)的門診救治保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定點機構結算級別限制。我市已開通基本醫保統籌基金結算服務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鎮街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等定點醫療機構,臨時全部納入新冠感染門診統籌結算范圍,支持參保人員及時獲得門診救治和保障待遇。
二、統一新冠感染門診保障待遇。參保人員新冠感染在我市上述醫療機構發生普通門(急)診治療時,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診療方案及其他規定的醫藥費用,納入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不設起付線、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統一為70%。
三、規范結算新冠感染門診費用。醫保結算系統根據醫療類別、疾病診斷自動判斷待遇算法,實現聯網即時結算報銷。參保人員因臨時外出、探親等新冠感染異地就診,或在暫不具備聯網結算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因跨年結轉需暫停醫保結算系統(停機),或因網絡故障等導致不能現場即時結算的,可持相關門診費用票據到桐城市醫保服務中心(桐城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申請手工報銷。
四、實行醫保基金專項保障。醫保支付新冠感染的門診費用,不納入年度基本醫保普通門診統籌總額預算范圍,從醫保當期預留風險金或歷年結余基金中列支,實行單獨統計、單獨結算。
五、本政策執行期限自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若上級主管部門出臺新的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
桐城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