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懷寧兩地法院聯合執結七年陳案
時間:2023-03-10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3月9日,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的申請人收到從法院轉來的36萬元執行款時,激動地說:“太感謝法官了,還不到1天的時間就幫我解決了大難題。”至此,這起長達七年的糾紛終于塵埃落定。
原被告雙方均是市場經營主體,被告因經營不善倒閉,拖欠原告貨款七年未付。該案由上級法院指定交由桐城法院交叉執行。桐城法院執行局受理此案后,多次查詢發現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雖陷入僵局,但執行法官依然時刻關注著被執行人的相關情況。一次調查中得知,被執行人的工廠目前由其親屬接手并繼續投資經營,效益日漸好轉。
為掌握被執行人蹤跡,承辦法官立即聯系被執行人所在地懷寧法院,請求協助執行。兩地法院執行法官共同前往當地村委會、司法所,經過一番周折后終于聯系上被執行人。兩地法院法官對其進行釋法析理,告知其再不歸還欠款,就將廠房和設備查封。被執行人自知這次再也“賴不了”,遂聯系親友籌款,一次性支付了36萬元及執行費。
兩地法院凝聚執行合力,七年陳案圓滿解決。下一步,該院執行局將把為民辦實事理念融入到每一個司法案件的辦理中,繼續發揮執行大局意識,破解執行難問題,實現執行效果最大化。(嚴婭 朱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