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調解+履行”僅用3天,傷者獲8萬元賠償款
時間:2023-03-28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兩電動車相撞致傷,車輛均未購買保險,事故發生后該如何處理賠償問題?3月28日,桐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將這起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圓滿化解。
2022年2月的一天,李某(化名)駕駛電動自行車在路上逆向行駛時,與繆某駕駛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繆某受傷、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李某負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繆某負次要責任。繆某已年過60,在醫院治療多日后出院。由于雙方車輛均未投保,事故發生后,就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意見,繆某訴至法院,要求李某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相關費用。
受理此案后,承辦法官認真分析了案情,認為該案事實清楚,爭議不大,法律責任明確。考慮到李某尚在讀書,無經濟來源,事故發生后,李某的家人也積極探望原告,給予關懷。為真正將矛盾糾紛化解,法官利用“六尺巷調解工作法”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釋法析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李某一次性賠償繆某各項損失共計82000元,繆某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李某的父母對法官的悉心調解非常感謝,當庭表示三日內就將賠償款打到原告賬戶,且當庭支付了案件受理費,至此,該案得以順利化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汪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