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編辦三招發力提增機構編制法治化建設質效
時間:2023-04-26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等系列法規制度作為新時代機構編制工作的“基本法”,對黨管機構編制作出了全面系統的制度安排,是機構編制事業發展史上新的里程碑。桐城市委編辦始終把學習宣傳《條例》等系列法規制度擺在突出位置,不斷提升機構編制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奮力譜寫新時代機構編制工作新篇章。
以學習促提升,不斷強化機構編制工作政治屬性。堅持把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等系列法規制度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在學深悟透中強化機構編制工作政治屬性,把牢機構編制工作政治方向。一是狠抓“關鍵少數”強推動。始終聚焦《條例》等系列法規制度宣傳的“關鍵少數”,將機構編制法規制度學習納入市委常委會上會計劃和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依托黨校干部教育培訓班開展機構編制法規制度學習,主要領導多次在各類會議上強調機構編制紀律剛性約束。二是突出“點面結合”全覆蓋。從“編辦率先學,編委集中學,廣泛動員學”三個層次推動機構編制法規制度學習入腦入心。
以落實提效能,持續優化機構編制管理模式。聚焦《條例》明確的四項工作原則,準確把握其深刻內涵和工作要求,在完善重點領域體制機制、創新機構編制管理、優化機構職能體系等方面持續發力、久久為功。一是堅持協同高效,全面提升機構編制管理水平。開發建設“智慧編制”系統,加大數據分析挖掘力度,完善數據指標體系,不斷提高機構編制決策科學化水平。加強同組織、人社、財政等部門聯動,持續推進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確保科學、精準、高效配置機構編制資源。二是守牢總量底線,加大統籌力度,加強評估結果運用,持續推動編制資源向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基層一線傾斜,切實做好編制資源統籌使用這篇大文章。三是加大調查研究,深入思考破解機構運行和職能履行出現的新瓶頸、新難題,切實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續完善兩單一圖四機制建設,從源頭解決“職責模糊、權責交叉、遇事推諉、執行不力”的現象,推動部門主動作為、高效履職。
以創新謀發展,全面釋放機構編制改革創新效能。近年來,聚焦《條例》提出的“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標要求,找準機構編制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大膽改革,銳意創新,全面提升機構編制改革創新效能。一是重點領域改革穩步推進;二是機構職能體系持續優化;三是權責清單調整取得實效;四是管住用活編制資源。機構編制工作規范化、信息化、精細化、法治化水平得到進一步彰顯。(江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