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規開展“五經普”
時間:2023-07-10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五經普”堅持依法普查,普查各項工作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及相關規定組織開展。
經濟普查對象要按時、如實地提供普查數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
普查取得的單位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除作為統計執法依據外,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
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普查法紀,不折不扣執行普查方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參與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來源:桐城市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