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出臺收費新標準 推進“安心托幼、放心托育”
時間:2023-08-10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為推進“安心托幼”暖民心行動,規范托育服務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近日,市發改委、財政局、教育局、衛健委四部門聯合出臺桐城市托育服務收費標準。這一新標準于今年秋季開學起實行,適用全市范圍內開展2至3歲嬰幼兒托育服務并在衛健部門辦理備案的公辦和非營利性民辦托育服務機構(含幼兒園開設的托班)。
在托育服務收費新標準具體執行中,我市將落實收費分類管理,設定“封頂線”,加強社會監督和部門監管,嚴禁“亂收費”,確保群眾放心托幼。
落實收費分類管理。按照相關規定,我市公辦托育服務機構收費參照公辦幼兒園收費管理形式,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非營利性民辦托育服務機構(含幼兒園)收費作為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營利性民辦托育服務機構(含幼兒園)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設定“封頂線”。我市公辦幼兒園全日托托育費最高收費標準分別為:市一類園每生每月670元;縣(市、區)一類園每生每月580元;普通園每生每月450元。公辦獨立托育服務機構全日托托育費最高不超過每生每月960元。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全日托托育費最高收費標準分別為:A類園每生每月1200元;B類園每生每月1000元;C類園每生每月670元。營利性民辦獨立托育服務機構全日托托育費最高不超過每生每月1480元。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托育服務機構提供半日托服務按全日托相應標準的 60% 計算;開展寒暑假托育服務,可在相應標準的基礎上上浮20%;計時托標準由托育服務機構與家長協商約定。
嚴禁“亂收費”。我市加強社會監督和部門監管,全市托育服務機構要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等列入收費公示范圍,通過公示欄、公示牌等方式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未經公示或公示內容與規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費。發改、財政、教育、衛健等部門將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托育服務收費行為的監管,嚴禁發生“擅自提高標準、強制或變相強制收費”等亂收費行為,對違反規定的將嚴肅查處。(黃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