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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在青草鎮公開審理一起非法狩獵案
時間:2023-08-21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圖為該案公開庭審現場。
為牢固樹立、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8月18日,桐城市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法官前往青草人民法庭,對一起非法狩獵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經查,2022 年5月至12 月,被告人黃某持氣步槍裝填鉛彈,在青草鎮里仁村田野間和大沙河河灘上狩獵三次,共獵獲3只野鴿子和1只野雞。經鑒定,黃某使用的氣步槍屬于槍支。經法院審理查明,桐城市全城屬于禁獵區,每年2月1日至9月30日屬于鳥類禁獵期。黃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槍支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
庭審結束后,案件承辦法官結合本次審理的案件,向被告人以及旁聽人員講解環境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法院干警向現場群眾分發相關宣傳資料,引導群眾提高生態文明意識、增強保護生態環境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