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問題補短板 健全機制“新”風俗
——來自孔城鎮移風易俗工作的調研報告
時間:2023-11-14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自2022年6月廣泛開展移風易俗工作以來,孔城鎮取得了哪些成績、還存在哪些短板、今后怎么干?孔城鎮近日就此開展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成果總結如下。
一、移風易俗工作基本情況
通過一年多的努力,孔城鎮移風易俗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突出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人情往來范圍變小。現在人情往來主要集中在親朋好友之間,以往“一家辦事、全村吃酒”的現象越來越少,且“份子錢”金額能夠承受,經濟負擔明顯減輕。二是各類操辦由繁到簡。過去紅白喜事喜歡大操大辦,且名目繁多,現在明顯減少。紅白喜事宴請主要集中在小孩出生、結婚、殯葬等方面,名目明顯減少。三是賭博風氣明顯好轉。隨著公共文體設施配套、群眾文體娛樂活動日益豐富,賭博無形中變少。如早年桐梓村賭博現象比較嚴重,現在因為成立了文藝表演隊伍,群眾的興趣都被磁吸到文化娛樂這方面來,賭博現象幾乎絕跡。四是家庭關系、鄰里關系日益和諧。近年來,“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婦”“星級文明戶”等評選表彰活動持續開展,群眾自身素質也在不斷提高,家庭和睦、鄰里和諧的氛圍愈發濃厚。
二、移風易俗工作現存問題及原因分析
孔城鎮移風易俗工作現存問題主要有:紅白喜事“份子錢”、宴席標準尚未完全落實到位;部分群眾在操辦喜事時仍想“大張旗鼓”;部分老年群眾對移風易俗工作理解程度不夠不全不深,以為只限于簡辦新辦喜事,喪事還得“按老規矩辦”。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點:
1、相關約束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力。由于相關制度不完善,對村民大操大辦的行為缺乏有力的約束和懲戒力度,移風易俗“執行弱化、效果淡化、推進虛化”的現象尚存,常態化、制度化推進移風易俗工作的基礎不夠牢固。
2、村規民約執行力不夠。村規民約、紅白理事會未能完全發揮應有的作用,執行效果不如人意。部分村民對村規民約缺乏了解、遵守意愿不高。宣傳教育、部門協同、齊心共治等工作還不夠到位。
3、干群的思想認識未徹底轉變。少數村干部對鄉風文明建設的復雜性、長期性、重要性認識不足,認為鄉風文明建設只是軟指標,工作效果不能立竿見影,沒有將其放到應有的位置。部分村民認為移風易俗工作只是“一陣風”,不會長期堅持抓下去,人情禮金、宴席標準應該按人際關系親疏來定。
4、文化陣地作用發揮不夠。村級農家書屋、村民活動室利用效率不高,自主前來參加文體活動的群眾較少。加上部分村位置較偏遠、在家村民人數少、老年村民行動不便等因素,村級文化陣地、文體活動的影響力、吸引力不強。
三、今后移風易俗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風俗之變,根本上是思想之變、文化之變、經濟之變。深入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需要在以下四個方面一以貫之、久久為功,為鄉村振興培根鑄魂。
(一)強化宣傳引導。一是注重陣地宣傳。以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道德講堂、文化廣場等為主陣地,通過宣傳欄、電子屏幕、廣告牌、講座等,加大移風易俗宣傳力度,以真人真事為原型,創作文藝作品,做好移風易俗藝術化宣講;以黨員會、村民代表大會、村民小組會、文化活動等為契機,向群眾傳播文明新風尚。二是注重“雙線”宣傳,線上線下相結合,深入宣傳報道喜事新辦、喪事簡辦、余事不辦、孝老愛親等方面的先進典型,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婚戀觀、喪葬觀、家庭觀,傳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營造濃厚的移風易俗工作氛圍。三是注重節點宣傳,抓住春節、元宵節等傳統節日和“敬老月”、“三八”國際婦女節、“學雷鋒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廣泛開展文明實踐、志愿服務等活動,讓群眾在參與中轉變觀念、在實踐中提高認識,自覺參與移風易俗、共建文明鄉風。
(二)完善制度約束。結合本地風俗習慣,有針對性地完善村規民約等規章制度,對紅白喜事操辦范疇、人員規模、人情禮金等予以上限控制;健全村民議事會、紅白理事會、禁毒禁賭會、道德評議會等群眾自治組織,充分發揮其作用,幫助群眾規范辦理婚喪嫁娶事務,將積分制治理、村民道德評議、好人評選等延伸到移風易俗領域,引導群眾見賢思齊;組建志愿服務隊伍和機制,動員黨員、群眾和志愿者行動起來,集中力量開展“鄉風文明大培育”行動。
(三)開展專項治理。一是抓住重點人群。全鎮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及“兩代表一委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一律報備,實行信息公示制度;發揮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作用,對不按規定報告、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的,紀檢和組織部門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理。二是抓住重點行業。加強婚姻中介、婚慶公司、餐飲酒店、農村流動包桌酒席等相關服務行業管理,規范服務流程、標準和食品安全要求,遏制大操大辦、高價彩禮、鋪張浪費等不良風氣,加強殯葬行業管理,規范民間樂隊等團體的服務行為,整治殯葬用品市場,嚴打散布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借機斂財的假道士、“地仙”等不法分子,凈化社會風氣。三是抓住重要環節。發揮鎮村信息員、網格員的作用,及時掌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家庭戶,提前上門提醒,做好事中監督,引導群眾自覺不辦或簡辦喬遷、滿月、生日、升學、參軍等喜慶事宜。
(四)健全長效機制。一是把移風易俗工作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考核,將其作為各類評先評優的要件之一。常態化開展十星級文明戶、最美家庭、身邊好人、道德模范、好婆婆、好媳婦、向上向善好青年等評選活動,禮遇各類好人,促進移風易俗深入開展。二是搭好惠民平臺。逐步探索利用公共文化服務場所舉辦集體婚禮的運行模式,鼓勵有條件的村(居)成立農村宴席公益服務隊伍,明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和質量承諾,讓群眾操辦喜慶事宜省心省力。三是加強長效管理。及時發現移風易俗工作出現的新問題,聽取群眾意見,總結工作經驗,形成制度性成果,引導群眾遵守執行;落實工作責任制,加強全過程監督,兌現考核獎懲措施,建立“主體明晰、職責明確、制度完善、獎懲分明”的監督考核機制,把長效管理落實落細。(魯永進 胡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