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
時間:2023-12-08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桐城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審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了解到被告人父母在履行監護職責上存在缺位,對孩子成長參與度較低,導致未成年被告人未能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金錢觀,法律意識淡薄從而走上了犯罪道路。12月7日,桐城法院向被告人父親楊某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承辦法官向其宣讀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內容,并引導其承擔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加強其對未成年人子女的關心、教育和照顧,盡快讓被告人走上正途。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關乎到每一個家庭的幸福安寧,更關乎到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一份《家庭教育指導令》帶給父母的不僅僅是一份約束,更是一份期待,期待父母能正確履行自己的責任,給予孩子更多的呵護、關愛和引導。桐城法院將繼續發揮司法審判職能,積極推進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用法治力量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長。(魏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