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居中調解 高效化解一起合同糾紛
時間:2024-02-21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2月19日,桐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調解了一起買賣合同案件,切實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保障了企業間未來的良性合作。
原告是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塑料制品的制售企業,被告企業因經營的需要委托原告印刷制作復合塑料包裝袋。兩企業工作人員建立微信工作群,被告通過微信在群內下單,委托原告印刷制作。原告按照被告所下訂單將案涉貨物生產制作完成后交付到被告指定的地點,被告的工作人員核對數量及價格后在發貨單上簽字確認。在原告履行供貨義務之后,被告遲遲不支付貨款,原告多次催討無果,遂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貨款40余萬元并承擔逾期付款的利息,原告申請了訴中財產保全,請求法院凍結被告公司的銀行賬戶。
承辦法官在受理該案后,第一時間與雙方當事人取得聯系,溝通中經過釋法說理,雙方都有調解意向。在了解到被告公司前期因為經營不善資金周轉出現困難,現階段公司正在步入正軌,恰逢農歷新年入賬出賬頻繁,如果將公司賬戶凍結既影響企業運營又不利于資金回籠,企業又將陷入僵局。結合案件的基本事實、被告方的履約償還能力及原被告雙方的合同履行情況,承辦法官在保障原告公司合法權益與被告公司正常經營運轉中找到平衡,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經過多輪協商,原告主動放棄了要求被告承擔逾期付款利息的訴訟請求,被告在簽訂調解協議前主動支付了20萬元貨款,剩余貨款雙方約定在簽署調解協議后的三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雙方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在線調解平臺簽署調解協議后,原告隨即向法院申請撤回對被告的財產保全申請。這一涉企糾紛在法院居中調解、當事人互相理解下得到了圓滿解決。(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