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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少年法庭首次將“法庭教育+家庭教育”融入庭審
時間:2024-02-28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法官,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也知道自己辜負了父母和老師的期望,我會認真接受改造,以后不再犯罪,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日前,桐城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審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犯盜竊罪案件。與以往庭審不同的是,在法庭辯論環節結束后,庭審并未直接進入最后陳述階段,而是進入法庭教育和家庭教育環節。
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小明(化名)在取保候審期間和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間多次盜竊并且盜竊數額較大,無論是從數額還是次數上均觸犯了盜竊罪。
在庭審教育環節,審判長教育被告人小明:“你尚未成年,人生之路還很長,要真誠悔過,棄惡從善,希望你能充分理解法庭的良苦用心,腳踏實地接受改造,樹立信心,以積極的態度對待以后的生活,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遵紀守法,做一個對社會、對家庭有用的人!”
在家庭教育環節,審判長勸誡被告人父親:“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在孩子的成長中尤其重要。作為父親,你不僅要盡到監護職責,更要正確實施家庭教育,給孩子更多的關懷和關愛,幫助他早日改過自新,回歸社會!”
這是該院少年法庭首次將法庭教育和家庭教育同時融入庭審,也是秉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方針挽救涉案未成年被告人的司法實踐。
下一步,該院少年法庭將全面加強對涉罪未成年人和監護人的普法力度,一方面以法庭教育為契機,深刻教育涉罪未成年被告人,促其改過自新,順利回歸社會和家庭;另一方面將家庭教育作為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審流程中的固定環節,以庭審力促家長盡職盡責。(李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