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勞務不慎受傷 法院調解獲賠償
時間:2024-05-15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8.8萬元賠償款已經收到了,感謝法官的耐心調解,這面錦旗希望你們收下。”5月11日下午,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的當事人陳某將一面印有“崇法明理,公正廉明,感謝法官,弘揚正義”的錦旗送到桐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法官的手中,表達對法官盡職盡責、公正辦案的感激之情。
2023年3月起,陳某受被告桐城某文化公司的雇傭從事木工高空搭建,同年5月1日,陳某不慎摔傷,經醫院診斷為右開放性脛腓骨下段骨折,住院治療長達25天。經鑒定機構鑒定,陳某的傷情構成十級傷殘。
案件開庭審理后,該文化公司對陳某受傷的事實無異議。承辦法官在梳理全案證據及聽取雙方的陳述后,考慮文化公司曾在陳某住院期間為其墊付了8萬余元費用,陳某的傷情后期還需進行二次手術,承辦法官主動召集原被告雙方開展調解工作。
調解過程中,法官向雙方詳細解釋了相關法律法規,告知被告應該承擔的賠償責任,隨后針對賠償金額等關鍵問題組織協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該文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前賠償陳某各項損失88000元。
雙方對該調解方案均表示滿意,陳某也如期收到賠償款。(汪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