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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總工會:深化“春季要約”行動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時間:2024-05-16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自3月份以來,桐城市總工會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4年集體協商“春季要約”行動,充分發揮集體協商制度在協調勞動關系中的重要作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強化普法宣傳。為做實做好集體協商工作,市總工會打造法律宣傳矩陣。結合“工會送崗位 樂業在江淮”就業援助行動、法治護航行動以及志愿服務等,開展《勞動法》《工會法》《安徽省集體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開展進企普法宣傳活動,重點宣傳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權益保護等法律法規,宣傳集體協商的意義,調動企業和廣大職工參與集體協商的積極性,切實發揮集體協商制度作用,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關注重點群體。市總工會對近年來出現的新業態就業勞動者予以特別關注。4月,市總工會印發《桐城市推進貨車司機入會服務工作計劃》,要求基層工會摸清貨車司機底數,完善工會組織建設,開展集體協商“春季要約”行動,協調解決貨車司機群體遇到的突出問題。截至目前,市總工會已向新業態企業發出要約8份,簽訂集體合同8份,覆蓋新業態就業勞動者267人。
力求協商實效。市總工會組織動員全市16家鎮街(道)、開發區總工會開展集體協商“春季要約”行動,不斷探索推進集體協商提質增效的新路徑,通過微信群、QQ群指導企業方和職工協商勞動合同,提醒集體合同到期的開展續簽;開展“能級工資”集體協商,健全薪酬激勵機制,指導企業簽訂工資專項合同,推動勞動用工更加規范、職工工資合理增長,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截至目前,全市共發出要約378份,簽訂集體合同378份,覆蓋職工18408人,有效打造了企業與職工的利益共同體、事業共同體、命運共同體,促進了全市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