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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子湖鎮:用好“積分制” “共治”增效能
時間:2024-11-06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近年來,嬉子湖鎮以積分制為抓手,科學制定新時代文明實踐積分標準,落實激勵舉措,引導群眾從身邊事做起,持續向上向善,充分調動群眾參與鄉村共建共治共享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基層善治增添源動力。
完善制度,健全積分評價體系。該鎮制定《嬉子湖鎮村民積分管理評分表》,從遵紀守法、家庭和諧、鄰里友善等多方面著手,將文明實踐具體行為進行量化賦分,對群眾熱心公益、致富帶富、帶頭移風易俗等行為予以加分,對觸犯法律、鄰里沖突、破壞環境等行為實行扣分,營造人人積極進取、崇德向善、見賢思齊的良好氛圍。為確保積分制管理有效實施,該鎮以網格管理為基礎,村民小組每季度對村民的文明實踐行為進行登記,組織村兩委干部、村民組長、五老鄉賢等多方力量予以評價、審定,并張榜公示,讓群眾對積分結果有清晰的了解,進一步提升積分制管理的知曉率和認可度。
樹立導向,落實積分激勵機制。該鎮完善積分兌換辦法,兌現激勵措施,讓村民們能夠直接通過積分兌換小獎品,增強自己參與文明實踐的榮譽感,引導群眾更加積極地投身鄉村共建共治。結合鎮村當前重點工作任務,善用“精神獎勵”,對“美麗庭院”“平安家庭”等評選活動中的示范戶,對積分領先的農戶公開表彰,樹立先進典型,發揮導向作用,激發群眾自覺投身鄉村治理、共建美好家園。
激活主體,提升鄉村共治效能。隨著積分制的普及,該鎮群眾的“主人翁”意識全面增強,從以前的“要我參與”變成了現在的“我要參與”,鄉風文明自此蔚然成風。該鎮將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納入積分管理后,村民們把村莊當作自己家去建設,家家戶戶主動承擔起“門前三包”責任,參與籌資籌勞,整治村莊內外的環境。在移風易俗、矛盾糾紛調解、鄰里互助等方面,村民主動參加志愿服務,共同解決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治理格局。(胡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