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一處財產 執結六件案件
桐城法院:執行工作迎來“開門紅”
時間:2025-02-08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蛇年新春伊始,桐城市人民法院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通過被執行人——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自行處置方式,成功處置了其名下抵押在某農村商業銀行的財產,實現金融債權980萬元,同時并案執結另外5件勞務合同案,迎來法院執行工作的“開門紅”。
2023年9月,桐城法院受理申請人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陳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依法查詢發現,除位于桐城雙新產業園某村的房產已抵押給申請人之外,被執行人名下暫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執行過程中,該院依法啟動抵押房產評估拍賣程序。2024年4月,該裝飾公司向法院申請破產強制清算,由于啟動“執轉破”程序,該院依法終結對該公司案件的執行。受理破產申請后,因無法認定債務人屬于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該院遂駁回破產清算申請。
今年1月,申請人某農村商業銀行再次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根據上級法院執行財產處置要求,該院在征得申請人同意前提下,依法審查后允許被執行人自行處置抵押財產。
為促進民生權益保障,申請人某農村商業銀行主動提出“減息讓利”,將另外5件涉該裝飾公司的勞務合同案款納入該案中,一并執行完畢,執行到位金額達43萬余元。
下一步,桐城法院將始終貫徹“如我在執”司法理念,不斷拓寬司法便民路徑,加大執行財產處置力度,創新司法拍賣模式,為社會公眾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 (王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