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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子湖鎮:全程規范監管 確保銜接項目資產增值生效
時間:2025-06-05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今年以來,為提升財政銜接資金使用效益、優化項目資產管理,嬉子湖鎮以資金管理為重點,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經營高效、幫扶精準、監督到位原則,確保銜接資金項目資產保值增值、穩定運轉、持續發揮效益。
分類明責,規范運營。根據銜接資產的不同類型,該鎮采取不同的運營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資產運營管理水平。對經營類項目資產,堅持民主決策、公開招標、公告公示、協議約束,由所有權人依法自主經營或通過承包、租賃、股份合作等方式確定經營主體,并以合同或協議形式明確經營方式、經營期限、收益分配、風險防控等事項;對公益類項目資產,由所有權人落實管護責任人,優先吸納脫貧家庭勞動力參與管護,確保定期保養、正常運行。目前,該鎮172個項目資產均得到良好管護和運營。
規范程序,分配收益。按照有利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原則,該鎮重點圍繞經營類項目資產產生的收益進行合理分配。此類收益落實到相應產權人,用于小型公益事業、項目運行維護及農村保潔、護林、護路等公益性崗位工資,經村民議事規則通過后方可使用。針對因病、因災、因學、因意外事故等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群眾,可適當給予慰問幫扶。目前,全鎮共有31個經營性項目資產,2024年共實現收益約106.65萬元,均已完成合理分配。
加強監管,規范處置。該鎮產權所有村和相關監管主體根據資產運營狀況,每年第一季度對上一年度的資產運行情況和經營性資產收益分配情況進行核查,做到賬實相符。扶貧項目資產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發展規劃變動或達到使用年限等需要進行處置的,產權所有人可采取拍賣、轉讓、報廢等形式對資產進行處置;對金額較小的資產,可根據具體情況經民主決策、公示無異議后簡化程序處置;其他資產處置必須通過規定程序辦理資產核銷,建立資產處置臺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置銜接資金項目資產,不得以銜接資金項目資產為村集體或者其他單位、個人的債務進行抵押擔保等,嚴防銜接資金項目資產流失。 (吳學明)